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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招聘 > 教职工招聘 > 山东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招聘30名人员
山东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招聘30名人员

发布:2023-05-13 21:06:04  关注:29350次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辅导员1-4岗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5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qu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22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23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青岛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p.qust.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扫描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电话附后)。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22日17:00

学校有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qust.edu.cn/)予以公布。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须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

(4)招聘岗位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

(5)应聘辅导员岗位还须提供: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4)。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一年以上(除假期以外累计10个月)。院级、班级、党(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6)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附件5)。

(7)应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在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审查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情况和审核状态,并通过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

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qust.edu.cn/)另行通知。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人员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1.笔试

辅导员1-4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及其他相关知识等。

其他岗位按招聘专业分别命题,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采取岗位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答辩、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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